我並不同意所謂的"犯小人"。
小人,是處心積慮躲在暗處,令人防不勝防。
他嗆雖嗆,至少不會耍陰。
這是我絕對相信他的地方。
我喜歡跟人溝通,而吵架是ㄧ種激烈的溝通。
只要嚴守私人的事情用私人的方式解決,
未經允許
不在公開場合(含布落格)公佈私人姓名與資料,
不隨意公佈私人對話內容,
不冠以髒話或是其他侵略性的言語,
都還在可接受的溝通範圍內。
無論他把文章刪除、隱藏或者加密,
我都可以接受。
因為這樣就不算是公開場合的範疇。
只可惜,他對我一直有著很深切的敵意。
我相信這是我失敗的地方,
因為我是抱著幫助人的角度出發的。
卻不知道怎麼走成這樣的局面。
我並不認同古雷德的想法,
能多一位朋友是朋友。
而且,如果能把誤會解開,
他是個值得交心的人。
很可惜,應該沒機會了。
至於是否該檢討哪個環節有問題?
我想也沒有必要。
大家該做的都盡力去做,並沒有對錯。
而且,也學到了許多知識。
緣份未到,強求也是枉然。
- Jul 12 Sun 2009 14:5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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犯小人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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