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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言:
  之所以節錄下文,是因為我總以為創意的來源是天賦,而非練習。甚至認為由練習而習得的專業,難免帶著濃厚的匠氣。但如今重新省思,似乎又不是這麼一回事。


內容節錄自: (天下雜誌)
《異數》作家葛拉威爾 創意來自一萬個小時的練習

  創造力由何而來?成功者才華與創意,當真那麼源源不絕,輕而易舉?

  葛拉威爾(Malcolm Gladwell)可不這麼認為。這位以《引爆趨勢》、《決斷兩秒間》等暢銷書聞名的英裔加拿大作家堅信,創意得花大量的時間來培養、練習。

「一萬個小時」定律

  我們總以為,才華或創意是現成的,需要時很快就有。但佛利伍麥克的故事讓我們知道,創意不是這麼來的,它得花大量的時間來培養。很多心理學家最近都在研究一種「一萬個小時」的理論,意思是說,任何的複雜性認知工作,都要經過一萬個小時的不斷練習,才能成為頂尖高手。

  他們研究過西洋棋史,發現除了一位例外,所有的西洋棋大師都花了一萬個小時的訓練,才變成大師。一萬個小時,如果每天練四個小時,相當於要練十年的時間。

  經濟學家蓋倫森曾經提出一個有趣的理論,他把擁有創造力的成功人物,歸納為兩類。第一類是「概念性創新者」(conceptual innovators),這種人擁有大膽、創新的想法,而且很快就能把想法揮灑出來。畢卡索是最好的代表性人物,他在二十一歲就已經成名。
  另一類則是「實驗性創新者」(experimental innovators),他們沒有革命性的想法,反而藉由不斷的試驗與犯錯,刻苦而緩慢地發揮優點,締造成就。印象派大師塞尚就是這種人。

從試驗與犯錯中,找到創新

 舉例來說,過去二十五年,人類最重要的創意突破之一,就是普林斯頓大學數學教授安德魯.懷爾斯(Andrew Wiles)發表了「費瑪最後定理」的證明。這個由十七世紀法國數學家費瑪留下來的數學問題,長達三百年都沒有人能解決,最後被懷爾斯解開了。他也是花了差不多一萬個小時,吃足苦頭,才寫出證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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